11月23日,据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,2023年1-10月,福建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158.05亿元,同比增长4.5%(名义增长,下同)。
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,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703.74亿元,增长4.3%;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454.31亿元,增长6.1%。
按消费形态分,餐饮收入1708.74亿元,增长10.1%;
商品零售16449.31亿元,增长4.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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